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了《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》(以下简称《规则》),引发广泛关注。
整体而言,《规则》旨在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,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、事前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,着力规范价格行为、推动公开透明、增强各方协同,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,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。
针对《规则》,在线旅游平台需要对标对表新要求新规范,将之视为转向品质竞争的良好契机。《规则》将对促进在线旅游平台价格透明化、构建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产生积极作用。
近年来,我国在线旅游市场快速发展,在线旅游经营者数量不断增多,新兴业态和服务模式不断涌现,有效地带动了旅游业发展。与此同时,个别在线旅游平台存在着大数据杀熟、隐藏附加费用、价格不透明、虚假促销等行为,也长期为消费者所诟病。
可以说,《规则》既提供了指引,也敲响了警钟。在线旅游平台需要清醒地认识到:红线不可逾越,合规势在必行。
面对即将施行的《规则》,在线旅游平台应该积极落实平台的主体责任,主动将价格合规转化为竞争优势。具体而言,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:
第一,全面审查与重构定价系统。在线旅游平台需对现有定价算法、促销规则、展示界面进行彻底排查,建立真实、透明、公平的价格管理体系。可以适时引入第三方审计,确保算法符合商业伦理要求。
第二,强化平台内经营者管理。建立商家价格行为准入审核与日常监测机制,通过培训、技术工具等方式帮助商家理解合规要求。对违规商家采取分级处置措施,维护平台价格秩序。
第三,积极拥抱“透明化”新竞争力。在合规基础上,在线旅游平台可以探索更系统的价格透明服务,如建立价格变化追溯系统、公开定价原则要点等。价格透明带来的信任感,将成为在线旅游平台宝贵的无形资产。
新规发布,在线旅游平台将迎来一场“合规”大考。唯有主动拥抱透明、公平竞争,才能真正将合规压力转化为可持续的发展动力,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赢得消费者的持久信赖。
